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号)精神,为确保我校专升本选拔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选拔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以校长邹利斌为组长,分管副校长柴新卫、校长助理叶春珍为副组长,教务处、就业服务中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组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利斌
副组长:柴新卫、叶春珍
组 员:陈广晓、石红敬、张振、邹才深、叶泫蠲、李青、韩国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主 任:陈广晓
成 员:阳林红、赵红兵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政策录取的我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三、选拔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选拔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学习成绩。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高职高专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前60%。招生的各本科高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对学生的英语和计算机能力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
3.优先选拔条件。在满足基本素质和学习成绩要求的情况下,入选世界技能大赛集训队队员的学生,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广西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获自治区级一等奖(金牌)或国家级三等奖(铜牌)及以上奖项的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我区选拔赛,获区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自治区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称号的学生,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上述相关比赛其他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选拔。
4.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选拔。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条件
1.基本素质。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2.遵纪守法。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服役期间没有受到部队的相关处分,退役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3.学历要求。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层次毕业(含2023年应届毕业)。具有普通高等本科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能报考。
(三)录取资格条件
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本科入学前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选拔方式及比例
(一)成绩排名
1.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选拔。成绩排名的范围为同年级同专业全部学生,平均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2.通过扩招就读高职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员工且选择半工半读培养方式的2023届毕业生成绩单独排名,不能与在校生混排,其选拔指标不可用于其他学生。
3.2023年3月份入伍学生,不列于毕业生基础数据,不列入成绩排名。
4.成绩排名时不得将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不过关、补考重修成绩合格、所受处分解除的学生排除,这类学生必须一起排名,不占下达计划指标升本学生必须与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按成绩排名推荐。
5.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填写《2023届专科高职生自动放弃升入本科学习情况说明》签名确认,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2023届专科高职生自动放弃升入本科学习情况说明》由教务处存档。递补的学生,必须符合普通专升本选拔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未报名也未提交放弃升本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选拔比例
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占所在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20%。
(三)选拔形式
“专升本”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或面试,根据本科院校的要求参加考试或面试。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方式
1.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专升本综合考查招生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23〕54号)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参加本科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以下简称综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若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60%,有直接选拔升本资格。其中区内应征入伍的,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考查,但报名前须签署放弃直接选拔升本资格承诺书。
3.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名参加综合考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录取。其中区内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选择通过所在高校直接选拔升本,但须签署放弃另外一种升本方式的承诺书。
(五)选拔专业
“专升本”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
五、选拔工作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时间节点 | 备注 |
召开二级学院专升本专题会 | 教务处 | 3月30日 | 解读政策、安排工作 |
出台亚投(中国)2023年“专升本”实施细则 | 教务处 | 3月31日前 | 上报教育厅 |
应届毕业生总数、分专业毕业生数、升本人数上报教育厅 | 教务处 | 3月31日前 | 上报教育厅数据 |
将2023年3月入伍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 学生处 | 3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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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科院校签订专升本协议 | 二级学院 | 4月4日前 | 签订计划报教务处备案 |
向学生公布亚投(中国)2023年“专升本”实施细则 | 教务处 | 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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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报送《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附件2)至教务处 | 二级学院 | 4月12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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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学生成绩排名和不占指标的学生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4月13日公示 | 在学校官网公示,保留至年底。 |
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附件3) | 二级学院 | 4月17日 | 二级学院报教务处,教务处上报教育厅 |
审核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是否存在受处分未解除情况,是否有3月份入伍学生。填写《亚投(中国)2023届专科高职生选拔升本审核表》(附件6) | 学生处 | 4月18日前 | 审核结果发送教务处 |
审核成绩排名前60%的学生是否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填写《亚投(中国)2023届专科高职生选拔升本审核表》(附件6) | 就业服务中心 | 4月18日前 | 审核结果发送教务处 |
公布合作本科院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专升本,组织有意愿升本学生填写《亚投(中国)2023届专科高职生选拔升本志愿表》(附件7),入选无意愿升本学生填写《亚投(中国)2023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附件8) | 二级学院 | 4月4日-18日 | 向学生解释实行“专升本”的意义、培养模式、毕业证书方式和学费标准,使学生了解选拔的有关政策、条件和程序 |
学校官网、校内张贴公示符合专升本推荐学生名单 | 教务处 | 4月19日-26日 | 永久保留 |
汇总升本学生名单,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附件4) | 二级学院 | 4月2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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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获推荐的学生书面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附件1)一式2份纸质版(本表第4页一律用我校学籍卡代替,学籍卡需盖教务处公章) | 二级学院 | 4月26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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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学生相关材料报送本科高校、生源信息填报系统,《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附件5)填写 | 教务处 | 4月2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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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附件有新的改变,请使用今年下发的模版。不占指标的区“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附文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附退役证复印件
六、教学管理
(一)学生升入各合作本科院校学习后,可按照本科院校的要求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二)升入合作本科院校的学生,按照该本科院校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性质、类型和收费标准进行管理。
(三)“普通专升本”选拔学生进入各合作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本科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内容会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毕业时,就业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2号)文件要求开展选拔工作。
(二)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普通专升本”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凡有违反规定选拔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由学院送相关政法部门处理。
(三)各二级院务必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选拔,不能另定标准,否则不予审批。
(四)注重保护学生的隐私,公示内容不能出现学生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
八、其他
(一)监督举报电话:15078860643,监察审计处甘丽副处长。
(二)如对我校升本推荐工作有不明之处或其他问题请联系教务处阳林红老师,手机:18977764778,办公电话:0777-2808918,邮箱:519024683@QQ.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
2.高等学校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
3.高等学校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方式统计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汇总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毕业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推荐情况统计表
6.亚投(中国)2023届专科高职生选拔升本审核表
7.亚投(中国)2023届专科高职生选拔升本志愿表
8.亚投(中国)2023年自愿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声明
9.亚投(中国)学籍卡